我国古镇旅游的开发利用
作者:余丹 资源开发与市场
212 保护优先原则
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当遇到多种利益发生冲突且难以平衡时,要以“保护优先”为基本的前提,树立系统保护的理念。对古镇的保护不仅包括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还包括对古镇文化整体的保护。生态环境的保护主要是指治理古镇脏、乱、差现象,严防由于游客过多造成对古镇的垃圾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光污染、视觉污染等;对古镇文化的保护主要是指对建筑文化、民风民俗文化、民间艺术文化等的保护。游客到古镇游览,主要是受其优美宁静的环境、古色古香的民居建筑、纯朴的民风民俗所吸引,保护这些原真的、本来的、真实的东西是维持和延长古镇生命力的有力举措。以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以旅游促保护应是古镇旅游开发的主题。
213 合理开发原则
所谓合理开发,就是一方面要做到有约束、有限制的开发,尊重历史的原貌,不能为追求短暂的经济利益而牺牲整个古镇的历史文化价值,杜绝缺乏科学规划的盲目开发、乱搞重复建设的粗放型开发模式;另一方面,要在充分考虑古镇的环境容量、可进入量等因素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游客数量,坚决杜绝由于游客周期性超载带来的景区生态环境污染,及此造成的对整个环境的破坏。
3 古镇旅游开发对策
311 科学规划
制定科学的规划,这是古镇旅游开发的前提。规划部门和规划专家要严格按照国家《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及各地的乡规民约,做到规划先行,科学管理。规划要对古镇的经济发展、规划建设、消防设施、土地管理及遗产的保存修复等做出相应的规定,明确保护的程序和财政资金,制定生态环境的限制性条件。在坚持原真性、整体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对重要的历史建筑坚持“修旧如旧”,严格保护。对于一般的旧民居,内部可以进行更新和改造,但是外观和结构应该保持原样;新建筑一定要与古镇(村) 保持一定的距离,并注意与原来村镇的风貌相协调。现在不少古镇在规划中单一以古镇为市中心,并将城市的主要功能不断向中心区集中,使发展与保护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而有些古镇开发前并不进行规划,有些古镇在规划中不注意对整个历史风貌的保护,周边广告、商业标志、电力通信电缆、路标及街道装饰与历史环境不协调,造成视觉污染。这些问题在今后的规划和管理中都应该进行修正。
312 创新开发思路
古镇的文化品牌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深入挖掘古镇的文化风涵,形成自己的文化特色,显示不同的风格个性和人文环境,才能使古镇更具文化旅游的特征,以适应观光旅游转向休闲度假旅游、增值旅游的新潮流。古镇开发要抓住其独有的特色,对最具代表性的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和发掘整理,以形成特有的建筑风格,但不能简单地复古,要有创新,要有典型性。古镇开发不应完全恢复老版本、老式院子,与现代生活隔绝,它既要真实再现当年的情景、延续当年的风貌,同时又要让游客参与其中,形成互动关系,以增加游人的兴致。如2004 年国庆黄金周,江南各古镇隆重推出了“水乡迎亲”、“穿花衣、坐花桥”、“打莲湘、荡游船,挑花篮”等各具特色的祖传节庆活动,吸引了众多游客。
313 扩大对古镇的宣传
要继续保持古镇对游客的吸引力,维持和延续古镇的生命周期,促进古镇旅游的迅速发展,除了加大对古镇保护宣传的力度,还要实施积极的营销战略。宣传中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突破区域界限、避免同行业、同地区的恶性竞争,要实现优势互补和区域旅游资源的整合,以扩大对外宣传的效果,同时也要注意到各旅游产品的差异化和个性化,给游客树立起主题鲜明的旅游地形象。如江南六大古镇虽然同处江南,共同享有“小桥、流水、人家“的水乡意境”和中国江南水乡古镇“的旅游品牌,但仍然各具特色:周庄的前街后河,前店后房,属典型的江南“河街式”贸易集镇;同里的富家大园或雅者小院,体现出宁静的水乡居住环境;角直的唐代大寺庙,是以庙兴镇;南浔的丝绸兴旺,巨贾辈出,是工商业托起的古镇;乌镇典型的“人家尽枕河”,体现出茅盾笔下《林家铺子》的风情;西塘的以酒兴市,长廊遍布整个古镇,体现的是买酒饮酒的商业文化[ 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