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遗产保护规划与规划体系
作者:王涛 来源:《规划师》
3、变化的承担者
新的需求的产生使规划成为所有变化和责任的承担者。从《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现今规划所承担的任务基本包括社会经济分析、水文地质分析、自然条件分析、人口分析、社会发展分析、价值评估、环境景观设计、维修设计、实施建议、给排水系统规划、电力电信系统规划、工程概算、使用管理等。这几乎包括了所有与保护有关的需求和过程,涉及众多的专业和领域,其中有些内容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规划的范畴。这说明规划已成为一个组织协调多种专业、多种复杂事物的主体,研究对象从空间和实体拓展到社会、经济、环境、管理、考古等诸多领域。然而,规划人员并没有进行这样的分工,他们大多是在传统规划教育体系中成长起来的,尽管为了适应变化,他们自身做了很大的调整,但是要在每个领域都达到专业标准仍然是困难的。事实上,规划已经承担得过多了,除非进行专业分工,否则规划的质量和成果的准确性将会受到质疑,这也是很多时候规划因脱离实际而难以实施的原因。
由营造空间和实体的专业和群体来承担复杂社会现象的调和者角色,是有局限性的,主要体现在:规划人员必须承担与专业背景不相符合的工作,导致这些工作的质量受到影响;缺少前期的约束,几乎全部程序都掌握在规划人员手中,使得规划人员的个体特性对规划成果的影响较大,保护的可控制性减弱;没有一个从始至终负责和监控整个保护过程的部门,使得规划虽然经过了反反复复地论证,却仍然在很多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有些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寻找咨询公司,就规划前期的某些问题如功能定位、实施效果等进行咨询和预测。这种现象说明政府部门也开始承担由新的需求产生的但却无法由规划承担的工作。但是,这种做法只是暂时缓解了新的需求与传统三段式体系的矛盾。将一个系列的工作笼统地认为是一个环节的工作,在传统的简单体系中容纳所有的新的需求,是现今保护规划领域中最核心的矛盾。如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一样,在原有体系不能适应新的变化和需求的时候将会导致原有体系的变革。我们应该主动调整体系以适应新的变化,而不是继续任由新的需求在旧体系中挣扎。
4、回归还是扩张
面对现有体系的局限性,规划有两种选择:一是放弃力所不能及的工作回归到应有的职责;二是走出原有职责领域,扩大职责范围。
如果规划回归到原来的以空间和实体为①主的领地,则必须在现有的“政府委托—规划设计—规划实施”中增加环节,以完成新的任务,使前期、中期和后期的新增环节从现在的规划中分离出来,从“寄生”走向专门化。
如果采用扩张,并且不改变三段式体系,那么规划环节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其内部必须进一步划分层次并进行专业分工,更重要的是这种划分层次和专业分工必须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此时,规划的主体将成为一个综合的团体,组织这个团体进行工作的领导者将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规划师。
回归与扩张的不同在于:规划回归是由不同的部门和环节来分担这些工作,分工明确并成为制度;规划扩张则是由同一个环节来完成这些工作。相比较而言,规划回归的分工意向和专业化的程度更明显,但不容易协调;而规划扩张由于沿用了原来的名称甚至人员和专业组成,内部的分工在初期容易出现不明显的特征,但会有一个统一的组织者进行协调。规划回归会对现有体制产生较大的震动,而规划扩张的方式看上去温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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